业务范围: 工商年检审计 清算审计 银行贷款、招标投标 离任审计 司法鉴定审计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照《公司法》、《章程》规定或者投资者、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报表使用人认为必要时,需对其财务报告委托审计,提交审计报告,我们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范内,提供以下审计服务: 1.工商年检审计 作用主要是企业用于营业执照的工商年检,审计报告内容是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 清算审计 企业解散注销时应向工商部门出具清算审计报告,主要是对企业解散时各项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3. 银行贷款、招标投标 用于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招标投标等事宜,审计报告内容主要是对企业指定期间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数据)发表审计意见; 4. 离任审计 主要是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时的财务指标、财产保值增值及纳税情况等的审计; 5. 司法鉴定审计 就企业的财务纠纷、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数据地正确性以及财务成果分配等事宜出具客观专业的审计意见; 6. 著名商标认证审计 专门用于著名商标认证事宜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7.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鉴审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定价成本金额进行审核鉴定; 8. 其他专项审计,指由客户根据不同需求所要求出具的各类审计 ,如: 企业内部财务专项责任 外汇收支情况审核 外国机构驻穗代表处费用支出情况审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核 企业尽职调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审查 其他审计项目 财务报表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发表审计意见。规定的标准通常是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当然,对按照计税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或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也较普遍。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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